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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鄂人函[2009]76号)和《湖北省200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的精神,现就报考恩施州公务员职位入围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09年5月24日至5月25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
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恩施市舞阳坝东风大道263号)
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笔试准考证、《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院校就业报名推荐表)、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2、其它考生:笔试准考证、《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自谋职业者除外)、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有关材料(如聘用合同书或用工单位相关证明)、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3、州外选调生报考恩施州公务员,职位条件要求是选调生的,还需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组织部门的证明。
4、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
四、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
1、考生应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的,不再另行办理。
2、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也未主动与恩施州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的,按弃权处理。
3、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湖北省招录公务员相关规定,需缴纳面试费50元。
4、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职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恩施州人事信息网发布职位调剂信息公告。
请达到全省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按笔试成绩排名未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关注恩施州人事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未尽事宜,请向恩施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0718―8235827 8230099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 施 州 人 事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