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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2009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办发〔2008〕1号)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另外代县(市、区)招聘4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市直中学专任教师的招聘工作另行公告。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特殊岗位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以《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为准(具体计算截止到2009年1月1日)
省人事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按照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初选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安庆日报》上刊登,并在安庆人事编制网(www.aqrs.gov.cn)、安庆人才网(www.aqrc.net,www.aqrc.com)以及有关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报名登记以及资格初审工作。
报名时间:2009年5月26日-27日
报名地点:安庆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市府路7号)
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下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照片三张。属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在职人员应持有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名。报名时缴纳笔试报名费90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特殊职位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第四届中博会人才招聘会期间(4月26日,合肥)参加相关职位预报名的,请在2009年5月26日-27日携相关材料到安庆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市府路7号)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不按时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各单位对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由经办人员签署审查意见,单位盖章同意后统一报市人事局复审。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一)(二)】、所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具体见《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每科满分为100分,按5:5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
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
综合素质测试(一)的主要内容:时势与政策、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写作、计算机(报考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加试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
综合素质测试(二)的主要内容:时势与政策、法律常识、文化基础知识和写作、计算机等相关知识。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符合加分规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持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省人事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于6月19日到市人事局人才中心(市府路7号安庆人才市场二楼)进行集中审核确认。
2、笔试时间: 2009年6月20日
8:00 ―10:00 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一)、(二)】
10:30―12:3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19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安庆人才市场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专业测试)
1、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报考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为1:4】的比例,确定面试(专业测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2、根据各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面试(专业测试)方法。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3、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4、笔试成绩与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规定权重(不同专业权重比例见《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进行合成得出总分,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者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进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在本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各招考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并在安庆人事编制网(www.aqrs.gov.cn)、安庆人才网(www.aqrc.net,www.aqrc.com)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档案及其各种关系实行社会化管理。
五、纪律要求
此次招考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并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实施,在市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联系电话:安庆市人事局 0556-5347221,5347240
安庆市监察局 0556-5346301
附件: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rar
安庆市2009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