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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内蒙古党委宣传部遴选公务员方案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以遴选的方式从全区已登记的公务员中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范围

  本次计划遴选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4名。遴选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符合遴选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遴选条件和资格

  遴选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纪检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参与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除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和区内已登记的党政机关公务员等限制条件外,遴选公务员对象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博士、硕士学位者优先。

  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和党政群机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调生。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机关文稿写作方面的实践经验。

  三、遴选工作的方式和程序

  1.遴选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形式。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加权后的总成绩确定考察入围人选。命题及评卷、评分等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2.报名、推荐和资格审查。本次遴选公务员的报名和推荐工作,以本人自愿报名、盟市厅局推荐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根据以上必备条件,先由本人自愿报名并填写《内蒙古党委宣传部遴选公务员登记表》,经盟市委宣传部、厅局人事处统一初审、核实后,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

  推荐人选的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根据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应试人员名单。

  3.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用汉语和汉语文答题。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重在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考比例不低于1:4。

  笔试为一张试卷。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通知本人。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人选。

  4.考察。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5.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选调对象。

  6.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会议审定。

  7.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免去其职务)。试用合格者报组织部门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四、遴选工作要求及其他事宜

  1.遴选工作一定要严谨认真,确保公正公平,确保选出高质量、高水平的人才。

  2.为加强对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部署和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与遴选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3.确定推荐的人选,要求填写《内蒙古党委宣传部遴选公务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同底免冠照片3张。各地和各厅局要在2009年6月10之前将推荐人员材料,一并报送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

  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471-4812643、4811568

  附:内蒙古党委宣传部遴选公务员登记表.doc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09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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