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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事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中学教师3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学校及学科人数
见:2009年招聘计划
二、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立足县情,合理配置师资;
(三)从师范类“211”工程院校公开考试考核招聘。
三、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211”工程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志愿到湄潭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1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籍档案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三)资格审查;(四)考核;(五)体检;(六)公示;(七)聘用。
(一)发布公告
1、拟于2009年5月上旬在遵义人事人才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和湄潭教育网,就招聘学科、招聘条件及办法、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2、拟于2009年5月上旬到师范类“211”工程院校举办人才现场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在相关的师范类“211”工程院校现场报名。
1、报名要求:分学校、学科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必须由考生本人按要求填写准确清楚,如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②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
⑤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时间:2009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详见各相关师范类“211”工程院校网站的招生就业信息或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
4、报名地点:相关的师范类“211”工程院校。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核: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考核。
1、考核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应届毕业生主要了解其在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有无奖惩等情况;往届毕业生主要了解其在原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②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
③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④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详细资格等情况。
2、考核方式:
①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老师进行,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组织分析能力等方面按相关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②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为应聘人员最后得分。
③由考核小组向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并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以在校期间综合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湄潭教育网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招聘规定和考核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决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事局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政策、待遇
(一)从外县到我县就业的新聘用人员,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从正式聘用的试用期内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
(三)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七、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0852――4229225(湄潭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八、本简章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遇重大争议事项,由遵义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