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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报考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0701081001职位的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按该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第2名考生李明为拟录用人选。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
李明 |
男 |
33325533312 |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它问题,请及时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署实名、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查实和反馈。
监督电话:0311-88625272、8862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