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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录工作将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定于6月中旬进行。现将面试资格复审和二次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于5月27日至5月31日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表》(各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户口薄(户口存放集体户的须带复印件;区外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须携带印有生源地原户口注销页的户口或原注销户口派出所的证明)、身份证、毕业证(2009届毕业生须持有在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和所在院系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学位证原件等相关证件,按照《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中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三)本次面试统一在呼和浩特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二次报名要求
(一)二次报名职位共有56个。第一批二次报名考生(60分以上)于5月9日至5月13日(每日早8:30-晚5:30)登陆本网站进行报名,于5月14日至5月16日进行资格初审。如56个职位仍未报满,即组织第二批二次报名(55分以上),时间为5月17日,5月18日进行资格初审。
(二)二次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必须是笔试用蒙语答题的,且参加面试时用汉语答题。
(三)经二次报名(第一批、第二批补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1:3)的,取消该职位录用。
(四)各盟市和各用人部门若有二次报名职位的主动与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联系(0471-6266092),索取资格审查口令及密码。
附: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考试录用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二次报名职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