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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主要承担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察职能,隶属于常州市安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属社会化管理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规定缴纳有关社会保险)。根据《关于规范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试行)》(常办发[2008]44号文)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常州市区户籍。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1、安全生产协管员3人,主要从事参与企业现场执法监察工作。资格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化学工程、安全工程、冶金工程专业各1人,男性,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2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2、计算机信息管理员1人,主要从事安全生产数据库维护、接(处)警等工作。资格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男性,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4月9日9:00―10日16:00。
报名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2009年4月16日至17日期间内,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09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09年4月21日在常州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人事局、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个人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三、聘用及待遇
1、录用人员首次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参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工资指导线”核定工资,经考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本人。
3、录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
本简章由常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68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