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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09年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由市人事局统一招聘和委托相关主管部门或市辖区组织招聘两种方式。
三、招聘计划
2009年全市事业单位经市编委批准的招聘计划共403名。
其中:由市人事局统一招聘53名(见附件一);委托相关主管部门或市辖区组织招聘350名(见附件二)。
四、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大专学历的人员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确认)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现场确认:已参加2008年、2009年市人才市场专场招聘会和“送岗位进校园”等活动报名的人员,直接持有关证件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试费每科45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09年毕业生,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报名。
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大于等于1:4(特殊专业经市人事局批准放宽到1:3),比例不足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改报其它相应职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
(1)市人事局统一招聘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其中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加试《计算机专业知识》,两科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2)委托相关主管部门或市辖区组织招聘的笔试科目由各部门制定具体方案,经市人事局审核后公布,方案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职业能力测试》和各专业知识考试,均不指定复习资料。
笔试成绩(或合成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按政策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科目每门成绩增加2分)。
2、面试:
(1)市人事局统一招聘的面试由用人单位的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2)委托相关主管部门或市辖区组织招聘的面试由各部门制定具体方案,经市人事局审核后公布,方案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和考核由各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委托具体用人单位)和市辖区组织。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根据人事部2005年6号令和芜政办[2007]70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报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进编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8月底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具体时间见各招聘方案):
4月下旬公布招聘方案,5月上旬完成报名(确认),5月底完成笔试,6月中旬面试(试讲),6月底体检、考核并公示,7月份开始办理审批聘用,8月底前完成审批招聘工作。
由市人事局统一招聘的具体时间为: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6~10日
2、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院(九华中路308号)
3、笔试时间:2009年5月23日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计算机专业知识》
4、面试等其他环节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委托相关主管部门或市辖区组织招聘的时间安排,在服从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具体日程安排由各主管部门或市辖区发布。
七、监督检查
1、信息公开:《招聘方案》和《招聘公告》必须第一时间全部在芜湖人事人才网、各主管部门或市辖区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监督。
2、监督检查:由市人事局统一招聘的,接受市监察局和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委托主管部门或市辖区组织招聘的,在接受同级监察部门监督的同时,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将组织督查。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有关招聘的政策和信息、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请登陆芜湖人事人才网(网址:www.whrs.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553-3832154
附件一:2009年芜湖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表.xls(市人事局统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