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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9年4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2:00―4:30 《申论》
(三)考点设置
本次考录共设14个考点。其中,区内考点7个: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区外考点7个:咸阳、成都、北京、上海、长春、广州、武汉。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1、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60%,《申论》成绩占40%。
2、区考录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国税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报考国税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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