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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区200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司法及其他政法机关公务员简章》,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现将自治区公安系统拟补录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补录人员名单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2人):刘帅、包勇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2人):毛毛、斯琴
兴安盟公安局(1人):佟红艳
通辽市公安局(1人):邹祖峰
赤峰市公安局(1人):孙志斌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2人):郭忠、赵之宏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单位、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公示时间:2009年4月3日至9日
受理电话:(0471)6610612 6913124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二○○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