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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通州市2009年春季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专学历应聘人员限通州市户籍或通州市生源;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报名地点:市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市汽车总站向北200米)。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户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200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原则上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再组织一次公开报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两次报名实际人数开考。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5月7日到市行政中心60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09年5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按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各50%合计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一次性递补。达不到比例的,由人事部门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协商确定,但笔试成绩须60分以上。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市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面试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特别是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于2009年8月30日前办理手续)。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考试组织和纪律监督
考试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并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肃人事考试纪律,一旦发现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坚决查纠。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3162(市人事局)
纪律监督:0513-86514165(市纪委)
招考信息、考试成绩查询和公示:通州人才网(www.0513rc.com)
中共通州市委组织部
通州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