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们审查确定了追加录用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面试名单,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
职位名称 |
面试最低分数 |
宋颖 |
督查室 副主任科员 |
106 |
罗杰 | ||
宁琦 |
二、面试日期
4月26日上午。
请面试考生于4月26日9:00前到候考室报到,进行资格复审,截止9:2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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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国家行政学院主楼A313教室、A315教室(候考室)。
具体地址(行车路线):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西三环苏州桥向西第一个红绿灯左转(向南)约300米]
四、携带材料
面试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
(二)准考证、报名表(贴照片);
(三)在校学生提供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上述材料中,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交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09年4月24日前通知学院人事局,联系电话:010-68929396。
(二)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国家行政学院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