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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系统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税务系统的加试《税务基础知识》;报考工商系统的加试《工商基础知识》。各科均实行百分制。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税务基础知识》、《工商基础知识》,均为基础性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试卷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
2009年6月27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 16┱30《申论》
2009年6月28日
上午:9┱00―11┱00 《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税务基础知识》《工商基础知识》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