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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县公路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公路系统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市公路处批准,金湖县公路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2名,其中:工程股办事员1名;办公室办事员1名。
二、招聘条件
㈠坚持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㈡学历及专业要求:报考工程股办事员岗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土木工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报考办公室办事员岗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需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0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㈣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09年4月23日-29日到金湖县公路管理站三楼办公室报名(金湖县健康路1号)。联系电话:0517-86882550
由金湖县公路站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100元。于2009年5月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招考职位与报考人数须达1∶3比例方可开考。
(二)笔试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
1、笔试内容:工程股办事员:公共基础知识、公路工程专业知识等;办公室办事员:公共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等。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职位笔试人员成绩,按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成绩按1:1确定招聘人员。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体检办法》,体检结束后进行公示,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后待遇与管理
对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公路站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金湖县纪委、监察局:0517-86805669
金湖县人事局:0517-86805412
六、本简章由金湖县交通局负责解释。
金湖县人事局、金湖县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