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经省人事厅批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2009年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9年共拟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94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招聘的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招聘人员所需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2009年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
各有关市质监局、省局直属单位成立招聘小组,具体做好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省局组织人事处参与指导,省局监察室全程监督。
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按照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人事厅和省质监局指导下,由招聘组织单位负责。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按照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3月开始,7月完成。
(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
网上报名、笔试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及其他内容请仔细阅读有关信息。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3日9:00――28日16:00
查询时间:2009年4月24日9:00――29日16:00
笔试时间:2009年5月17日上午8:30――11:00
资格审查由招聘组织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人事厅、省质监局指导下,由招聘组织单位按省人事厅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由各招聘组织单位制定,经省质监局审核后统一报省人事厅备案,备案在面试前一周完成。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12365.sd.cn)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组织单位通知本人。
(三)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考核、体检工作由各招聘组织单位在省质监局组织人事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各招聘组织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体检的先后,根据实际确定。
(四)聘用审核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单位审核、逐级上报至省质监局,统一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凭省人事厅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