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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事厅批准,省农机办直属事业单位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2009年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所需资格条件
(一)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1、单位基本情况。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系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直属正处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编制28人,现有人员23人,空编5人。
招聘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5号
联系人:林维平
联系电话:0531-83199976。
2、招聘岗位:农机技术推广岗位2人。
3、专业要求及所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6)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二)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1、单位基本情况。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系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直属正处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编制36人,现有人员26人,空编10人。
招聘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
联系人:张德科
联系电话:0531-83173617
2、招聘岗位:农机试验鉴定岗位2人。
3、专业要求及所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拖拉机设计与制造、农机设计与制造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6)具有山东省常驻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招聘的组织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笔试的组织和招聘信息的发布由省人事厅负责;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省农机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9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3日9:00―28日16:00
查询时间:2009年4月24日9:00―29日16:00
2.资格初审
省农机办指定专人负责个人报名的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
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3天前要向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人事处提交本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人事处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笔试方式、时间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9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2、面试
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省农机办组织实施,具体办法、时间另行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工作小组由2名人员组成,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核结束,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聘用人员为招聘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