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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统考、专业笔试和面试,在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我办拟录用陈清宁等5名考生(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名单公布之日起7天,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国务院法制办人事司反映。
联系人:张军
举报电话:010-63094443
职位 |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工作单位(毕业院校) |
法制司 |
陈清宁 |
男 |
15118956418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佟自强 |
男 |
15118481409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
王 斐 |
男 |
15113760405 |
山东大学 | |
秦 琴 |
女 |
15115013503 |
西南政法大学 | |
武 瑞 |
男 |
15116111720 |
西北政法大学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