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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并经工委研究,拟录用翟淑华、李放等2人(名单附后)。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时间:2009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监督电话:010-82190601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1 |
翟淑华 |
女 |
94018740107 |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
2 |
李放 |
女 |
94018041612 |
中国人民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