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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李海峰等2人为我局2009年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公告之日起)。监督电话:024-23461728,024-23460414,024-23461618。
特此公告
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
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
办公室文秘 |
李海峰 |
男 |
47411311215 |
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第一中学 |
经营指导处法律事务 |
孙 青 |
女 |
47412310418 |
哈尔滨商业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