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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各招聘单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綦江县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㈠招聘范围对象: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人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本县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在职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系统的招聘考试。
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报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㈠报名
1.报名时间:
2009年4月27日至2009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在下列地点报名。
⑴綦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綦江县文龙街道九龙大道24号(广播电视局对面)。
⑵重庆师范大学报名点,教育类岗位考生可于2009年4月27日9:00―17:00在报名点报名,报名具体地址: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天成路)一教学楼二楼。
⑶重庆医科大学报名点。卫生类考生可于2009年4月27日9:00―17:00在报名点报名,报名具体地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二食堂五楼)。
⑷西华师范大学报名点。教育类、卫生类考生可于2009年4月27日9:00―17:00在报名点报名,报名具体地址: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招生就业处四楼。
咨询电话:48662330、48671806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⑵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学校签章的《綦江县2009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有效依据。
⑶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⑷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在綦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㈡考试
⒈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09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专业知识的测试内容为: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
对符合以下加分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②“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綦江县人事局。
⑵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⒉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招录指标。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招录指标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紧缺岗位达不到该比例的,可不受该比例限制,但笔试成绩(含加分)不能低于同系统其它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际操作等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⒊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60%+面试成绩×40%。
㈣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结合本行业及岗位实际需求执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㈤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以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㈥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㈦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单位(岗位)的选择方法为:由拟聘人员按照报考志愿,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岗位)。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考试合格拟聘用者,截止2009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等所需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在应聘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㈧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綦江门户网:www.cqqj.gov.cn。
五、纪律与监督
招 考聘用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中共綦江县委组织部、綦江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綦江县委组织部 綦江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