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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信息中心(南京)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200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江苏省财政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7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财政信息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1013房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江苏省财政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习成绩表原件;

  省财政厅对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于考前一周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通知其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财政厅网上进行公示(http://www.jscz.gov.cn/)。

  (四)面试按江苏省财政厅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等一定方式提前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在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被考察考核人员,并进行组织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主要内容为考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综合能力。

  五、录取

  根据考察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予以定职定级,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联系人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633361;联系人:薛子成

  025-83633222;联系人:徐克坚

  七、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63633242;联系人:金钟静

  附件:1、江苏省财政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江苏省财政信息中心招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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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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