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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09年市直属学校秋季开学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我们拟到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选录一批优秀本科毕业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通过公开招聘,吸收一批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二、组织机构(略)
三、条件
拟选录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功;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等荣誉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录用;
6.本地生源优先考虑录用。
四、岗位
学段 |
学科 |
合计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信息技术 |
通用技术 |
心理 | ||
高中 |
3 |
6 |
1 |
2 |
3 |
3 |
4 |
2 |
1 |
1 |
1 |
5 |
32 |
初中 |
1 |
4 |
2 |
1 |
1 |
2 |
3 |
1 |
|
1 |
|
2 |
18 |
五、时间
2009年4月中上旬。
六、基本程序
1.材料审核
招聘老师组成员与应聘毕业生当面洽谈,根据学科需求对应聘毕业生进行初选、登记。应聘毕业生需提供一份个人简历(需说明所就读学科和英语水平)、重要荣誉证书或论文(复印件)。
2.面试考核
应聘毕业生按要求进行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学科知识、教学技能等),招聘老师组评委当场评分。
3.确定选录毕业生
根据毕业生的面试成绩,参考在校期间获得荣誉情况及生源情况择优录用。
4.签订聘用合同
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5.上报审批
经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政府审批。
七、使用和待遇
1.选录毕业生安排在市属中学从事教学工作;
2.工资待遇按我市学校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八、其他事宜
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方予以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