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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梧州市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人发[2009]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梧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97个部门(单位)计划考试录用担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共349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梧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09年梧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2009年梧州市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一)梧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现场报名地点
1、报考梧州市市直和城区机关、参照单位:梧州市人才市场(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联系电话0774-3817161、6021842)。
2、报考岑溪市机关:岑溪市人事局(岑溪市岑城镇广南路85号,联系电话:0774-8210413、8222760)。
3、报考苍梧县机关:苍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苍梧县龙圩镇城西大道28号,联系电话:0774―2662776、2692117)。
4、报考藤县机关、参照单位:藤县人事局(藤县藤城镇登俊路57号,联系电话:0774―7272777、7273579)。
5、报考蒙山县机关、参照单位:蒙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蒙山县湄江中路人才劳动力市场,联系电话:0774―6286821)。
(三)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3月8日-10日,每天上午
8:30-11:30时,下午14:30-17时。
(四)领取《准考证》:发证时间为2009年3月24日-25日,报考梧州市直和城区机关、参照单位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梧州市人事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报考县(市)机关、参照单位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招录机关单位所在地县(市)组织人事部门领取。
三、现场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2份。另交近期同版1?免冠彩色照片5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在招考职位中明确。
(二)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申 论》
下午15∶00-17∶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3月29日。
(三)考试地点
梧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五、梧州市招录机关进入录用考察、体检的人选,根据招录机关的计划录用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其他事项及有关规定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执行。
自治区的考录简章和本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在梧州市人才网站(www.wzrc.gx.cn)、广西人事考试网梧州子站(www.gxpta.com.cn/wuzhou)向社会公布。
咨询电话: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0774-6021842
梧州市人事局:0774-3817161
梧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774-3817858
监督电话:0774-6021793
附件:1. 2009梧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xls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梧 州 市 人 事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