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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精神,结合余杭教育系统实际,为引进优秀人才,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环境,现将余杭区教育局2009学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09学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62人,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27名,幼儿园教师10名。各类学校详细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未受过党纪、团纪、行政处分;
2、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三十五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本科基础上(职高专业课教师除外)攻读的2008届、2009届硕士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六所)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届、2009届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3、浙江省内高等院校或全国重点大学(指“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届、2009届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限浙江省内生源);
4、余杭籍生源:在大学期间曾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届、2009届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上述毕业生已经就业的不属招聘对象。
乔司职高建筑专业师资的招聘对象除上述毕业生外,对有实践经验并具备该岗位任职条件的区外优秀在职教师,可列入招聘对象。
四、招聘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不需要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只需参加招聘学校的面试和考核,然后报区教育局审核。
应聘乔司职高建筑专业师资的区外在职教师,参加招聘学校的考核后,对拟录用人员将于2009年暑期给予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名
从即日起,应聘者可到招聘学校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5)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
(6)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8届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2008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9)填报《余杭区教育局2009学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在附件中下载)。
应聘乔司职高建筑专业师资的在职人员应提供学历、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2.应聘学科的专业要求
应聘各学科均要求专业对口。其中科学岗位的专业要求是科学专业或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中的一个专业;小学教育本科毕业生可应聘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中的一个学科。
(二)面试和考核
2009学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实施,具体方案由招聘学校自行制定。
(三)体检
经招聘学校面试和考核后的拟录用人员,体检的要求和标准应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并由各招聘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
招聘学校将拟录用人员的报名所需材料、面试考核材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体检表上报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将在余杭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将予以录用。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毕业生于2009年8月凭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到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并由余杭区人才开发中心统一实行人事代理。录用的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录用资格。
余杭区教育局2009学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要求在2009年4月15日前结束,期间的面试、考核、体检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学校确定,请有意加盟余杭教师队伍的毕业生尽早到招聘学校报名。
我区将根据这次招聘结果确定是否举行2009年5月份的公开招考教师工作,请毕业生关注余杭教育网。本次招聘的解释权属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71-89160282或86233267。
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netEmail:8916028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