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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江北区卫生事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数量(详见附表)
本次共招聘硕士研究生11名,其中临床专业8名、药学1名、分子生物与生物化学1名、卫生检验(理化)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学历为本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截止日期2009年7月31日)。
(四)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的程序为:(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3)面试(含技能操作);(4)老师约谈;(5)体检;(6)考核;(7)公示;(8)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考试分值设置和要求
(一)面试(含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为本专业有关技能)。组织老师约谈,给予综合评价。面试(含技能操作)和老师约谈比例分别占40%和60%。
(二)考分分别采用百分制,成绩在60分以下者直接淘汰。
(三)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下同)和江北卫生网(http://www.jbws.gov.cn/,下同)公告通知。
六、有关说明
报考人数若低于各小专业招聘指标数2倍的,取消相应招聘指标数。按各招聘小专业分别进行面试(含技能操作)、老师约谈,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考核录用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如参加体检人员对本人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接到通知的7日内向区卫生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区卫生局将安排其复检。如在接到通知的7日内未向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的,将不再安排其复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对象按各专业招聘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考生中确定,考核工作由江北区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采取函调或到学校(单位)考核等办法,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顺次递补。
(三)公示、录用
考核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按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江北卫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报考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因故造成拟录用名单空缺的,不再递补。录用时间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
八、报名要求
(一)公开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可网上下载),另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论文、科研项目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本人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本次相关考试。
(二)报名时间:2009年3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三)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局(新马路61弄江北区政府院内8号楼)。
本次招考录用工作咨询电话:江北区卫生局,0574-87668281,传真:87351114。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江北区卫生局设立监督电话:0574-87668284,区纪委电话:87668154,区人事局电话:87668183。
本简章由江北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2、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硕士研究生需求表
需求单位 |
需求专业 |
需求人数 |
备注 | |
江北区人民医院 |
临床 医学 |
心血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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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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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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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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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外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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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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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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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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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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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生物与生物化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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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卫生检验(理化) |
1 |
适合男性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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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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