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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湘人发[2003]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2009年对工作人员的需求情况,特制定我中心2009年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根据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09年我中心拟招聘1名有幼教工作资格的专技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幼师一级以上职称,有幼师资格证、计算机证、普通话证三证齐全。大专以上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
3、35周岁以下女性,有5年以上幼教工作时间,能歌善舞,持有钢琴9级以上器乐等级证书者优先。
四、招聘工作程序
1、公示
有关招聘信息,我中心将通过湖南人事编制网站、湖南省体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
2、报名时间
从2009年2月27日起,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我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3月3日。
3、考试:原则上报名人员达到1:3的比例才开考。具体考试内容和时间另定。考核的工作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及我中心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4、面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按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6、聘用审批和公示
招聘工作完毕后,对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厅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7、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与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确定。
联系电话:0731-4513372
联系人:王飞
湖南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