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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2009年度招录人民警察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2008-2009年度应届毕业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及选调生等其他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09年4月2日至4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湖北省林业局招待所(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106号,彭刘杨路邮局往江边方向前行10米再右转200米。武昌乘车在彭刘杨路站下车,汉口乘车在黄鹤楼站或阅马场下车)。
联系电话:88872688(省林业局招待所)
13638694336(郑警官)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持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承诺书请在网上下载)。
2、应携带已填写好的《湖北省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从湖北人事网上下载、贴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本人及资格审查点各留存一份),以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网上下载)等材料。报考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携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式一份,交现场资格审查处)
3、报考人员系选调生的,须出具相关证明。
4、按照《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还须于4月5日24:00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申请。凡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5、考生身高、体重、视力检测及报名资格审查均为初检,其中身高、体重、视力检测结果以面试后体检为准,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以笔试后的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为准。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