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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口岸药品检验所)是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全额事业单位,为了本所检验工作需要,进一步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能胜任食品药品检验工作。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报名地点: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人事科(南京市北京西路6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①个人简历;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③填写《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④身份证及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⑤毕业证学位证(或所在院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另考生还可提供如下材料:⑥奖励证书(含奖学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⑦本人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原件及复印件)。⑧由所在院校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考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药学类职位考试主要内容:药学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由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通知考生。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从高分到低分在聘用计划数的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不计入最后录取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www.jsifdc.org.cn)上公示。
(二)面试
笔试通过的人员按照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制定的面试办法(其中包括相关药品检验基础、实验操作考试)进行面试。面试最终成绩由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四、录取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依次递补。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www.jsifdc.org.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联系人
咨询电话:025-86638319、联系人:张国华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联系人:雍先腾,联系电话:025-8327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