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现将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资格复审、面试等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4月7日9:00-16:30,地点:浙江省人才市场(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二楼大厅)。报考人员除携带本《面试通知》及《省级机关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外,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仅证明考生为应届毕业生身份,是否签约不影响资格复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携带;集体户籍考生可携带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省人事厅代招单位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3、查询总成绩。4月20日10时,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
4、参加双向选择。报考省级机关按专业相同的职位集中招考的,有关部门将电话通知入围双向选择的人员。相关人员,请于4月21日9:00-11:30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正照3张到浙江省人才市场(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二楼大厅)参加与招录机关的双向选择。
报考省级机关按职位招考的人员及报考省属单位的人员,不参加双向选择,按公告规定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5、体检。报考人员根据招录机关通知,参加体检。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浙江公务员考试培训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