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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所属的长寿区场镇房产管理所(以下简称场镇所)是专门从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管理服务的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就有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一)法学类及经济管理相关专业人员3名;
(二)工业与民用建筑(含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专业人员2名。
二、聘用性质
被聘用人员无事业编制,按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不怕吃苦的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年龄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法学类及经济管理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是2009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人员必须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是2009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政审、公示等聘用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25日至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汪露谭言覃
联系电话:40245127、40666663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个人简历一份(仅收取复印件和简历)。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法学类及经济管理相关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10人(含10人)以上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的报名人数未达到7人以上(含7人),相应取消该专业招聘工作。
(二)笔试
1、笔试分法学类及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和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分别进行,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安排在四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1、面试分法学类及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和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分别进行。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安排在四月中旬或五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
1、分法学类及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和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分别确定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法学类及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和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的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分专业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应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该专业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应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属于2009年应届毕业生的,于2009年7月10日上岗试用;未在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五、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满,按800元/月计发工资,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手续。工作表现较好者享受有关奖励待遇。
六、工作安排
聘用人员上岗后,在长寿区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和长寿区房屋测绘所实习6―10个月,随后安排到相关镇从事农村房屋产权管理服务工作。
七、本启事由重庆市长寿区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