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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专业特点,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14名(详细情况见附表),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能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四、发布广告信息
于2009年3月25日――3月27日在营口日报和营口人才网及营口市电视台、开发区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30日――2009年4月3日。
2、报名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人事综合科(府大楼712房间)。
3、联系电话:0417-6251163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另需带报考人所在单位出据的同意报考字样的材料,如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所在处出据待业证明。
5、资格审查:由劳动人事局牵头,聘用单位派人参与,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共同把关,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不予报名。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1、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
2、本次招聘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考试的成绩,以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相加,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七、考试范围
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及申论。
八、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09年4月11日上午在营口开发区彩霞小学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在营口人才网公布,公布时间为4月13日。
面试时间:2009年4月17日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考核与公示
1、体检:对拟聘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应按招聘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
3、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十、相关待遇
公示期内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各种补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