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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系宁波市农业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和专业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市人事局核准,决定按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1 农村能源 1人 专业:农业工程、农业生态及相关专业
2 农技推广 1人 专业:农学、蔬菜
3 综合 1人 专业:农学、农经等涉农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修养和敬业精神。
二、招聘程序
1、信息公布
在"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和"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日至4月15日
报名地点: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或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有关资料复印件邮寄我站(宁波市柳汀街398号,邮编:31501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sd87115158@163.com。 .
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一寸免冠近照1张。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联系人:杨松定 联系电话:0574-87115158、13777128928
3、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相关资格初审,并报主管部门复核,对符合条件者分别按招聘岗位数择优各取前5名(共15人)参加面试。
4、面试
参照《录用公务员面试办法》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随身携带所需证件和有关材料的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5、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6、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7、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市农业局党委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8、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宁波市人事局核准,在宁波市人事局网站及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拟聘用人员相关手续。被录用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实行试用期。
三、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宁波市农业局政治处监督,监督电话:0574-87119302
1390668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