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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区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按照用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市、区有关规定,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终身从事卫生事业的夙愿;
2、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4、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年龄在28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水平;
8、计算机国家一级及以上证书;
9、学士及以上学位;
10、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11、外省市、外区县的毕业生报考必须是200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2、津南区往届毕业生报考,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津南区非农业户口;
13、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不受英语等级、计算机一级和学位证等条件的限制。
1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职位、人数和条件见《2009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区卫生局不提供统一住宿,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区人事局于2009年3月23―25日在津南有线电视台、津南人事网(http://rs.tjjn.gov.cn)、津南人才在线(http://www.tjjnrc.com)等媒体和区人事局、卫生局、各镇政府及各医院、卫生院门前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9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津南区人事局四楼会议室(津南区津沽路174号四楼)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在学期间的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在学期间的成绩单、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四)笔试:笔试由区人事局组织,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与在学期间的各学科成绩的平均分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笔试合格者按照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合格者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人事局抽调考官组成评委会。进入面试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报考护理职位的考生还需要进行技能测试,按照结构化面谈与技能考核6:4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区人事局组织进行。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八)公示:区人事局、区卫生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区人事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为保证不出现空岗现象,首次录用后,如果有职位空缺,可以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空缺职位要求,在相同学科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的原则依次递补。
(十)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22)28392133、(022)28562279
津南区人事局
津南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