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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合理补充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员,夷陵区委、区政府决定从省内“211”重点高校引进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省内“211”高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4、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在夷陵区服务年限必须达到5年以上。
6、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二、引进职位、人数
1、教育系统(10人),其中三峡高中3人,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专业各1人。愿意到乡镇初中任教的不受专业限制。
2、卫生系统(10人),其中夷陵医院8人,均为临床医学专业;区妇幼保健院2人,均为临床医学专业。
3、区水利局(2人),其中区水土保持局1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区水电勘察设计室1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4、区广播电视局1人,电视新闻编辑专业。
5、区交通局(2人),其中区公路管理段1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区港航管理处1人,船舶检验专业。
6、区矿山规划设计所1人,地质矿产专业。
7、夷陵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1人,环境工程专业。
三、优惠政策
1、引进的大学毕业生不参加进编考试,直接进编上岗。
2、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过渡住房和适当的安家补助(具体标准和用人单位协商)。对引进博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具体额度和用人单位面谈。
3、引进的毕业生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转正定级(有特殊规定除外)。
4、引进的毕业生由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直接认定相应职称。
5、对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选调生、公务员的签约毕业生,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同违约。
6、引进的大学毕业生由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专门档案,进行跟踪培养。
四、具体程序
1、报名登记。对有意到我区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组织报名登记,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考核。考评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个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结果,由考评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对通过面试的毕业生,由考评小组到学校相关部门查阅学籍档案,走访学生班主任、系主任,就学生政治立场、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4、签订协议。对通过面试和考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书。
5、资格复查。签约大学生毕业后带签约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原件到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引进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6、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的大学生毕业到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和区人事局共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时间安排
夷陵区委、区政府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时间定于3月24日至3月25日,具体安排是:
3月24日上午9:00,武汉大学人文馆北厅
3月24日下午2:00,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05室
3月25日上午9:00,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403室
咨询电话:0717―7823609 0717―7821497
联系人:曾庆荣 13872536660
陈人山 13997665965
网址:夷陵人事网 http://www.yl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