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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1年3月25日至1991年3月3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录职位、人数及要求
见附表。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件均需要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报考登记表》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每人200元。
报名时间: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3月3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点:盱眙县人事局
报名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报名不足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2人以上的,报名人数和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报名人数核减职位招录计划。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实际拟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录职位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按《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五、录用后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监察局0517-88288618
人事局0517-88229958
七、本简章由盱眙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招录职位.doc
盱眙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