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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淳政[2003]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2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2、已取得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报名截止日为准)。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资历、任职资格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须在2009年4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单位在职人员录用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统一为2009年3月30日-4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1)报考县卫生局下属岗位的地点:淳安县卫生局人事科(千岛湖镇行岗路1号);(2)报考县经贸局下属岗位的地点:淳安县经济贸易局办公室(千岛湖镇排岭南路56号4楼)。
3、报名办法:2009届普通高校应届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普通高校历届生、成人教育毕业生持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时,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要随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事局共同负责,条件不符合的,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数的,资格条件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岗位可以开考,其它岗位可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专业科目内容根据招聘职位具体情况而定。
笔试实行百分制。凡参加笔试的人员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的考试。只考公共科目的按公共科目计算笔试总成绩;要求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占40%,专业科目占60%,计算成笔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县人事局根据各专业试卷难度系数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准考证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根据上线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上线人数不到招聘计划1┱3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人事局负责对体检和考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招聘用人员,拟招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招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批准招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用条件的,取消招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淳安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的详细信息和考试成绩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和千岛湖新闻网(www.qdhnews.com.cn)。
附件:2009年淳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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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三月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