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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所简介
黑龙江省嫩江水产研究所建于1981年8月,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省农业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东市场小区,。
二、招聘计划
全日制统招应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招聘专业人数见下表:
专业 |
学历 |
招聘对象 |
人数 |
拟聘岗位 |
环境保护 |
统招本科 |
应往届毕业生 |
1 |
环保室 |
淡水养殖 |
统招本科 |
应往届毕业生 |
1 |
养殖室 |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水产事业及创新精神。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1.通过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站公开发布需求信息,应聘者自愿投递应聘简历。
2.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
⑴填写《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自荐基本情况表》(见附表)。
⑵个人简历(附照片)。
⑶历年学习成绩单、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资料。
⑷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及联系方式可以邮寄到黑龙江省嫩江水产研究所或发送电子邮箱:www.fengyan@126.com。
3.人事科收到自荐材料后对拟聘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4.采取综合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内容以应掌握的综合专业知识为主。
5.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少于3:1。
6.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7.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与聘用待遇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期满无异议后,与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七、招聘工作小组成员
招聘工作小组由所领导、人事纪检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老师组成,负责对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八、纪律要求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九、招聘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节假日除外)。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东市场小区34号楼A座(乘26路、103路、106路、1路,东市场站或大润发站下车)
联系人:佟儒
联系电话:0452――6106067
6106066
附件下载: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