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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信息中心是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局级建制。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职责(详见:http://www.tjic.cn)
天津市信息中心服务于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天津经济信息系统协调管理,并统一规划和组织全市经济信息系统的建设;为市委、市政府及各委办局提供综合性、基础性经济信息和咨询服务;协调全市有关信息渠道及网络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与信息管理有关的条例和规章;组织管理全市经济信息系统的科研活动和专业培训;向市委、市政府及主要经济管理部门提供经济信息、经济形势分析及预测;规划和建设为国民经济各项业务服务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为微观经济活动的主体提供和发布指导性经济信息;进行面向社会的技术性服务活动等职责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岗位需求:经济运行分析、产业经济研究、区域经济研究人员
2、人数:2人
3、专业要求:
本科学习数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专业为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经济类相关专业
4、资格条件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党员、学生干部、博士研究生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者以邮件方式将简历(附照片)投递至rs@tinet.cn
(二)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4月15日;
(三)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天津市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tjic.cn)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接受体检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政审:考试、体检的综合成绩合格者进行政审。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中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信息中心网站上(中心网址http://www.tji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二)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均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政策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9号邮编:300201
联系人:李梅、樊恒舒咨询及监督电话:022―28358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