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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东北林业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在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基础上建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
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林业工程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16个学院和2个教学部,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个种类9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点和57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10个二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2个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群、4个黑龙江省重点一级学科和15个黑龙江省重点二级学科,有教育部和国家计委批准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8000人,自1952年建校以来,已向国家输送毕业生7万多人。现有专任教师1269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受聘两院院士7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近年来,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老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级模范教师2人。
学校将继续发扬“团结拼搏、自我激励、发挥优势、争创一流”的东林精神,秉承“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继续坚持和丰富办学特色,到2032年(建校80周年)把东北林业大学建设成综合实力达到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研究型大学。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对所学专业知识掌握透彻,基本功扎实,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有一定见树;
(五)要求具有全国统招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要求本科专业要与研究生专业相近或相关;
(六) 要求应聘者应口齿清晰,语言流利,逻辑性强,普通话好;
(七)要求仪表端正,身体健康。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应聘人员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应聘者的初次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3、由人事与老师工作处、教务处、用人单位的老师、领导共同组成招聘考核小组,校纪检监察处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
4、坚持回避制度,考核小组成员与被考核人有亲属关系或有影响考核工作公平竞争的一律回避。
四、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2、在学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计划。
3、受理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及工作经历、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等;
(2)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相关证书;
(3)成绩单、外语及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
(4)能反映应聘人员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
4、进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考核人选。
5、进行身体检查
6、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由学校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根据岗位不同,确定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对应聘人员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考核意见。
7、人选确定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8、公示招聘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9、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五、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达到引进人才标准,享受我校引进人才待遇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招聘时间:自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5月1日
联系人: 骆 颖 倪松远
联系电话:0451-82190335 E-mail:nefu_rsc@126.com
单位地址:哈尔滨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 编: 150040
七、本实施方案由东北林业大学人事与老师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