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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具体用人情况与需求,制订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运用研究所创建于1972年,是省政府省编委批准成立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隶属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主管,是全国唯一一所专门从事农业机械运用软科学研究的专业研究所,是农业部批准设立的“农业部农机作业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现有农业机械运用、农机具开发、亚麻成套设备研究等四个研究室,是“黑龙江省农机学会”理事单位,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所”。单位地址位于绥化市营林街3号。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热爱农业机械研究工作,有志于投身现代农业机械的发展,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到:2009年3月27日
地址:绥化市营林街3号
联系人:宋媛
联系电话:0455-8106191(办)
2、审核
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确定符合条件人选通知面试。面试时须带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
3、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内容以应聘岗位工作需要专业知识为主,具体内容根据岗位需求聘请有关老师拟定。笔试结束后,按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以测试应聘者的仪表、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等为主。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合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参加体检。
5、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复查,确定拟聘人选,并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或落编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后与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运用研究所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特殊情况的,试用期延长到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
7、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招聘工作小组成员
招聘工作小组由主管所长及有关老师和人事、纪检部门的人员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七、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运用研究所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招聘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