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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眼科研究所隶属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集科研、教学、医疗和防盲于一体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所长由谢立信院士担任。现今省眼科所职工人数30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特聘老师1人。固定资产3.6亿元,床位310张,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拥有山东省眼科学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青岛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济南)、山东省眼科验光配镜中心(青岛店、济南店)、中日友好角膜病研究中心等实体。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山东省眼科研究所200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报名条件的2009年应届和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医学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以及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有关材料,以面呈或邮寄的方式送至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委培及定向毕业生须提交原单位同意面试的证明信。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09年3月31日截止。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按照不同等级的岗位和专业要求,初级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中级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工作在省医科院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相应岗位面试人选,直接面试考核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测试等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报省人事厅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请咨询山东省眼科研究所人事部,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5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880190,联系人:乔镇涛、孙佳梅
附件:山东省眼科研究所200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招聘单位 |
主管部门 |
岗位 |
岗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 |
学历 |
学位 |
专业条件要求 |
其它条件要求 |
山东省眼科研究所 |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
专业技术 |
中级 |
科研 |
1 |
研究生 |
博士 |
遗传学 |
硕士阶段为眼科学方向的研究生 |
|
|
专业技术 |
中级 |
科研 |
1 |
研究生 |
博士 |
免疫学 |
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临床医学方向的研究生 |
|
|
专业技术 |
中级 |
科研 |
1 |
研究生 |
博士 |
分子生物学 |
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临床医学方向的研究生 |
|
|
专业技术 |
中级 |
临床医疗 |
6 |
研究生 |
博士 |
眼科学 |
角膜病、白内障、眼底病、青光眼、视光学、整形方向 |
|
|
专业技术 |
初级 |
临床医疗 |
5 |
研究生 |
硕士 |
眼科学 |
角膜病、眼底病等方向 |
|
|
专业技术 |
初级 |
科研 |
1 |
研究生 |
硕士 |
药理学 |
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方向 |
山东省眼科研究所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