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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全额拨款)是省交通厅直属事业单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首批四所重点技师学院之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学院始建于1984年,隶属于江苏省交通厅。校园占地面积341.27亩,建筑面积7.6万米。在校生数5900余人,其中高级技工生、技师生占在校生70%以上,年培训在职人员约7000人次。学院主要设有路桥系、汽车系、机械(港口)系、信息管理系,开设有公路、机电、港口、汽车、信息、物流六大类40余个专业。长期以来,为适应市场需求,学院联合近300家企事业单位,成立了学院发展咨询委员会,并在学院发展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了土木工程、机械、交通运输、信息管理(高速公路)四个专业合作委员会,进行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多年来,在江苏省交通厅的关心下,在省厅政治处、公路局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支持下,学院形成了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在职培训三大办学特色,成为全省交通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职业资格综合培训基地,综合实力大大提高,学院交通工程试验室被交通部评定为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学院被评为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
学院将抓住交通行业新一轮大发展阶段对高技能人才需求增大的机遇,继续将学院定位在职业资格教育上,始终坚持“立足交通、面向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办学方针,加强与企业联合办学,走产教结合道路,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江苏现代综合大交通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学院决定面向2008年、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充实学院专业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学院更快更好发展,学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09年4月1日至5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00-4:3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办公室
(江苏省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27号,邮编:212006)
3、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材料、网络等形式进行。
网络报名邮箱: zhaopinjt@126.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专业必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符;
2、报名者需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身份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证明自己能力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招聘小组负责通知其本人;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试讲。
1、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考试成绩。
招聘职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均需参加笔试;招聘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可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
3、面试按照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后试讲,面试成绩按30%,试讲成绩按70%计入最后总成绩。面试和试讲的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和试讲办法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
所有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录取
根据面试和试讲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教师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将根据该职位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替补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后予以录取。录取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3361314、83351629
联系人:杨雪茹 郭永涛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1―8336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