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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创建于1984年。目前是全国唯一直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高等干部院校,主要承担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国际税务培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任务。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将我院定位为全国税务系统党建教育基地、中高级公务员培训基地、国际税务培训基地和税务培训教学研究基地。目前,学院以把公务员站点加入收藏夹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为宗旨,以全国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中高级公务员培训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扬州市“蜀冈??瘦西湖”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内,南与风光秀美的瘦西湖仅一廊之隔,北与千年古刹大明寺和蜀冈西峰森林公园相毗邻。学院占地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建筑风格古朴典雅,校园环境幽静宜人,是一所园林化、生态化、智能化的新型高等干部院校。
为适应税收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学科建设,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财政(税收)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方向)的教授、副教授和应往届优秀博士生来我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对于德才兼备、成果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我院在住房补贴、职称评聘等方面可采取特殊优惠的政策。
一、招聘条件
需求专业、方向 |
人数 |
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 |
成熟高层次人才 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
工作岗位 |
英语同声传译 |
1 |
硕士 |
副高以上 |
国际税务培训交流 |
财政学(税收方向) |
1 |
博士 |
教授 |
教师 |
会计学 |
2 |
博士、硕士 |
教授 |
教师 |
行政管理(侧重领导科学) |
2 |
博士 |
副教授以上 |
教师 |
行政法学 |
1 |
博士 |
教授 |
教师 |
经济法学 |
1 |
博士 |
教授 |
教师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1 |
博士 |
教授 |
教师 |
计算机软件 |
1 |
博士、硕士 |
副高以上 |
计算机网络管理 |
计算机网络 |
1 |
博士、硕士 |
副高以上 |
计算机网络管理 |
科研人才(税收学、会计学、 经济学、法学等专业) |
2 |
博士 |
正高以上 |
科研岗位 |
备注:
1、应聘人员一般应为“211工程”院校或部、省属重点院校毕业生。
2、学科带头人及副教授以上高层次成熟人才不受引进计划额度的限制。
3、教授45周岁以下;副教授(硕士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博士30周岁以下;硕士26周岁以下,未婚。
4、前本科学历必须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前本科、硕士专业必须和应聘专业是相同或相近专业。
5、所有应聘人员需按我院《人才引进办法》履行必要的面试、试讲等考核录用程序。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提供材料:
①《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登录我院网站下载,须粘贴照片);
②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或证明材料(必备),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1;
③科研成果目录、简介。
应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现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推荐表(若学校未发)可暂缓提供。
(2)报名方式:
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途径向学院提出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请务必将邮件主题命名为“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姓名”,以便为您提供更快捷和周到的服务!
2、初审
经初审合格者,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毕业生)携报名材料原件参加面试和试讲。
3、考核
经面试和试讲合格后,由学院人事处与应聘人员(毕业生)商谈具体签约事宜。
4、签约
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办理有关政审、调动或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等。
三、聘用待遇
事业编制,享受本校工作绩效收入和津贴、补贴等优厚待遇。
对成熟高层次人才,根据其职称(含学位)、教学和科研能力以及国家有关住房政策,视情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安家费,同时解决过渡期的住房问题。
为单身教师安排食宿,提供过渡用房,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未参加房改的教师自购住房,学院提供部分无息借款。
特殊高层次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四、联系方式
应聘热线:0514-87806670
传真:0514-87806670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邮编:225007
E-mail:zp2008@tax-edu.net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人事处,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