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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重点工程淮安市指挥部、市中里运河管理处、市入江水道管理处、市淮泗涵闸管理处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洪金灌区管理处、市淮涟灌区管理处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工作需要,经淮安市水利局党委研究并报请淮安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六号令),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江苏省水利重点工程淮安市指挥部工程管理岗位2名;
淮安市中里运河管理处工程管理岗位1名;
淮安市入江水道管理处工程管理岗位1名;
淮安市淮泗涵闸管理处工程管理岗位2名;
淮安市洪金灌区管理处财务会计岗位1名;
淮安市淮涟灌区管理处工程管理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具有国家普通类本科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淮安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岗位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淮安市入江水道管理处、淮泗涵闸管理处、洪金灌区管理处、淮涟灌区管理处四单位招聘岗位距离市区较远,较适宜男性。)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其他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09年3月30日~2009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淮安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9号水利大厦七楼)
淮安市水利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09年4月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
2、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09年4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则此次招聘工作取消。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在淮安市人事网站公布)。
3、面试
(1)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由淮安市水利局负责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2)免笔试的3个研究生岗位,每个岗位至少有3名报考人员方可开考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并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人才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水利局:0517-83712519
淮安市人事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水利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