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市政府办、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市容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国土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文化局、市妇联、团市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
(二)招考对象
1、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社会在职人员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2009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6-2009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05-2009年国家和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大专、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4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放宽至42周岁(1967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市妇联、团市委职位在年龄上有特殊要求的,以其职位表上要求为准。
4、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9年我市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开考比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徐州人事人才网(www.xzrsrc.gov.cn)
(二)报名方式
1.考试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同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98元。
2.报考者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照片4张。
3.报名时间:2009年3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4.报名地点:徐州市体育中心(湖北路)
(三)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1份。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不能开考的职位,将通知考生,重新填报志愿。
2.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在报名时可申请办理考试笔试费用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8日―9日,人才宾馆315室(西安南路苏堤小区)。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09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网站查阅。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09年4月11日
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0:30《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于2009年4月20日前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从该职位公共科目考试的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特殊职位面试工作,在市人事局监督指导下,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政审)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事人才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单位、职位、考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审批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填写《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政审)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申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事局审批。
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考生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732486
八、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516-83733169
市人事局录用调配处电话:0516-83732198
考务技术咨询:
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516-85798407
附件:1.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