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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卫生监督所招聘预防医学工作人员简章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长沙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决定对长沙市卫生监督所需补充的部分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员的管理办法

  实行聘用合同制,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年龄26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5、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四、招考岗位,所需条件,考试办法

  岗 位 招聘人数 所学专业 考试办法

  卫生监督 4 预防医学 笔试、面试

  五、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8日―3月20日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人才市场(贺龙体育场南大门,劳动西路299号)。

  3、报名时需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学校暂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协议书原件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

  4、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岗位,多报无效。

  5、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长沙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六、考试

  1、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2、笔试分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按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60%来合成笔试成绩。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5,当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比例小于1:5(不含1:5)时,则相应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后,以岗位招聘人数为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笔试时间初定为3月29日,准确笔试时间见准考证。3月26日-27 日到市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

  七、考察与体检

  1、考察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2、考察办法: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跟班实习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动手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条件。

  3、考察后,用人单位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综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4、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时,可在其他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

  八、录取与聘用

  1、体检合格者,为拟录取人员。

  2、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审核,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后,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新录取人员人事手续。

  3、新录取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联系电话:0731-5573730

  或可登陆网站:http://www.cshr.com.cn

  http://www.csswsjd.com

  http://www.crxx.com

  长沙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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