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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08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2008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各职位体检结果,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取消有关考生录用资格出现空额的职位,在心理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递补体检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递补体检于3月13日在武汉集中进行,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省公安厅西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大门口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2、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3、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4、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6、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7、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附件:递补体检人员名单.xls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