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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关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2009年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2009年招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报考对象
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除职位另有要求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8周岁至35周岁是指1974年3月1日以后1991年3月1日以前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公告栏(网址:http://hi.lss.gov.cn)或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
对《招考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0898-65377103)。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从2009年2月16日8:00至2月21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进行注册,提交报考申请,并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报名序号。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月16日8:00至2月2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月21日17:00后不再受理报考申请及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凭报名序号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请务必牢记报名序号。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2月16日9:00后至2月21日17:00前,及时登录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70元)(即报名确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3月8日8:00至3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国际互联网上查询。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科员一和科员二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文秘科员、行政管理科员和计算机管理科员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申论》,加考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2009年3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成:
科员一和科员二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文秘科员、行政管理科员和计算机管理科员职位按《申论》占50%、《专业》占50% 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考职位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录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以及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录用
各招录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录用审批时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考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注意事项
(一)有关本次录用工作人员的政策问题可咨询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二)招考专业条件原则上统一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拟录用人员在录用审批前必须通过海南省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计算机证书、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经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认证的其他具有同等效力计算机证书的人员可免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公务员招考有关情况请登陆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查询,网址:http://hi.lss.gov.cn或上网搜索“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咨询电话: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0898-65200852)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23395)
附: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2009年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二??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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