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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09年2月15日上午9点开始面试。参考人员须于8:20之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对象
在国家人事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第九教学楼,具体地址为:贵阳市宝山北路180号。
四、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参考人员须于2009年2月14日9:00-17:00到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贵阳市省政府大院7号楼0914房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2009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2007、2008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报名推荐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2007、2008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门颁发的报到证(派谴证)或学校、教育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6.本人近期标准彩色照片1寸、2寸各4张(需同一底板,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7、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材料不全者原则上取消面试。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综合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六、体检安排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2月17日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付。
七、其他事项
经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报经总局人事司确认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情节的考生,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录工作,由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统一部署。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地址:贵阳市省政府大院7号楼,邮政编码:550004,人事处联系电话:0851-6906037,邮箱:lmzss@sina.com。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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