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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江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事局同意,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吴江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自愿从事所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4、应往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12日-13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吴江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吴江市公共卫生中心A601);
3、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论文发表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和一份自荐材料;尚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迁移证及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条件中要求为吴江生源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交纳报名费100元,并领取《准考证》;
5、每人可填报三个志愿。
三、考试、体检、考核与公示
考试采用按专业分组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缺额的,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根据《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对拟录用者进行公示。体检、考核或公示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用者凭《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被录用者与录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自谋职业。
五、纪律
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专业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吴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吴江市卫生局
2009年2月2日